武侯区艺考生文化课辅导招生艺考生文化课辅导招生,补习学校怎么收费,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由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在高考的基础上通过院校的综合评价体系,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招生简章对考生来讲重要吗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
其中的录取规则对考生来说特别关键,其中列出了录取原则、限制条件或优惠条件。譬如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对加分优惠政策的执行,对单科成绩的要求,男女生比例,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奖贷条件等,对考生是否填报该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应将招生章程公示,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以已定的录取规则为依据,不能另加附带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以免造成无谓的失误。
2023年本科招生简介考生
一、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 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校投档比例 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文化及专业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 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 业统考。
四、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 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二)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1至4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三)学院每学年选拔、培养30名“专业拔尖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5万元。每学年选拔、培养100名“专业优秀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0.5万元。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介仅供四川考生参考,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2023年本科招生简介(非考生)
一、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省份、专业及计划数安排,以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二、文化及专业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我校2023年暂停艺术类专业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细化报考的专业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协商生源地省级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二)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减免1至4年学费以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三)学院每学年选拔、培养30名“专业拔尖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5万元。每学年选拔、培养100名“专业优秀人才”,给予每生培养资助经费0.5万元。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介仅供非四川考生参考,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