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艺术类高考报名办法,怎么报名,2023年高考招生艺术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8日开始考试;2023年高考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地点:校区,九华189号。
2023艺术类高考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部门对考生报名进行终确认(编排考生号)。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各地招考部门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地招考部门终确认为准。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网上缴纳专业统考费用。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艺术类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专项确定后不得改动。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缴纳高考报名费的同时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用。报名工作完成后,县(市、区)招考部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艺术类考生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体育类考生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考生高考报名步骤如下:(二)考生登录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人基本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入口报名。1.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考生只参加普通高考的文科或理科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7日——9日),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飞行员或少年班或特殊教育或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2.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考生需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3.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试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请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单考单招,请选择单考单招报名,并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高职单招考试(含原中职升专)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
参加单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省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只报单考的考生不必缴纳普通高考统考报名考试费。
2023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2023辽宁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52号)执行。
凡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缴费,并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艺术类专业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艺术类专业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
2023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
(一)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3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此项政策于2023年普通高考后停止执行)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区外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学籍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转入新疆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母亲是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2023年9月30日前学籍转入新疆,并在疆内普通高中连续实际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允许在疆报名,由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由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此项政策于2023年高考后停止执行)
(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8)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高中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新疆中职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二)“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但在疆连续实际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
(4)“三校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或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疆;往届“三校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5)非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须有在疆初中学籍号及毕业证书。
3.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注意事项。
(1)应往届“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进行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各地“三校生”报名材料报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查。
(2)“三校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由自治区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三校生升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就读所在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